一、专项检查的背景和意义
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鉴定分类是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及人员健康的重要基础工作。通过专项检查,可以查清危险化学品的底数,确保化学品管理的合法、规范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生产、储存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。
二、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
- 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591号令)
- 《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》
- 《化学品分类和HazChem标签规范》
- 《GB 30000系列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》、《GB 13690-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》
- 相关环保、消防、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
三、检查的主要内容
专项检查一般包括以下方面:
1. 危险化学品登记
- 是否完成危险化学品的登记,是否取得登记证书;
-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、数量及用途是否如实登记;
- 登记档案是否保存完备,信息是否更新及时。
2. 化学品鉴定分类
- 类别的确定是否依据国家标准(如GB 30000系列);
- 是否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、鉴定机构完成鉴定分类;
- 是否取得合规的鉴定分类报告;
- 鉴定分类与实际化学品属性是否相符。
3. 标签及安全数据表(SDS)
- 是否按规定加贴危险化学品标签和危险性标识;
- 是否具备并随货提供有效的安全数据表(SDS/MSDS);
- 标签信息、SDS内容与鉴定分类是否一致。
4. 相关管理台账
- 危险化学品台账是否健全,使用、流转是否规范;
- 采购、储存、使用、处置等环节的环节链条资料是否明晰;
四、专项检查工作流程
- 企业自查自纠:企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,开展自查自纠,补齐登记、鉴定分类及标签、SDS等资料。
- 资料审核:检查组对企业登记、鉴定和分类等资料进行查验。
- 现场核查:核查实际危险化学品与登记、分类、标签、SDS的一致性。
- 问题整改:对发现的问题企业限期整改,未按要求登记、鉴定分类的责令停止相关活动。
- 结果总结:形成专项检查报告,对违规单位依法处理。
五、检查要点提示
- 所有危化品必须依法登记、分类、贴标和随附SDS。
- 鉴定分类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并与实际产品对应。
- 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,严防应付检查、弄虚作假。
- 注意台账与现场一致,流向可追踪。
- 加强员工对分类、标签、SDS的学习与掌握。
六、常见问题与风险
- 未依法登记,缺乏鉴定分类报告;
- 安全标签、SDS不规范或信息与实物不符;
- 使用人员对危险性不知情或管理混乱;
- 台账、现场管理脱节,存在安全管理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