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废气的净化技术
实验室单元可采用吸附法等技术对VOCs 进行净化,根据技术发展鼓励采取更加高效的技术手段。
吸附法可采用活性炭、活性炭纤维、分子筛等作为吸附介质。吸附剂的性能参数应符合 GB/T7701.1 和 HJ 2026 的相应要求。具体技术要求和参数包括:
a) 吸附设施的风量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 120%进行设计。
b) 选定吸附剂后,吸附床层的有效工作时间与吸附剂用量,应根据废气处理量、污染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。更换周期应综合考虑有机溶剂的使用量和实验强度等因素,原则上不应长于 6 个月。
c) 采用纤维状吸附剂时,吸附单元的压力损失宜低于 4 kPa;采用其他形态吸附剂时,吸附单元的压力损失宜低于 2.5 kPa。
d) 固定床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。采用颗粒状吸附剂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 0.60 m/s;采用纤维状吸附剂(活性炭纤维)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 0.15 m/s;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 1.20 m/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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